根据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下达你区县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各区县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2.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核定各区县贫困学生补助人数,农村学校所需资金由中央、市与区县分担,对县城以外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年人均补助标准核定特岗教师工资补助,其他纳入补助区县按人均200元标准给予奖补,各区县要统筹落实所需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各区县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