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开区)报送的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清算2018、2020、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拟逐级报送省工信厅、财政厅,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4月22日—4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市工信局纪检组:2600681市工信局装备科:2999132、2999112附件:1.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3.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4.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5.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6.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