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和《中共明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明溪县2023年福建“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振兴组〔2023〕3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明溪县2023年福建“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顺利推进,5月31日,经明溪县“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2023年明溪县“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并补充一批新的项目纳入明溪县“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现将2023年明溪县“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调整变更情况公示(详见附件),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7日前工作时间向明溪县农业农村局产业股反映,联系电话:0598-8753953,附件:明溪县2023年“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调整情况表明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