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6日湛江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第一章支持金融业集聚发展第一条对新进驻金融机构给予落户奖励,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对新进驻湛江的其它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第二条对新进驻地方金融组织给予落户奖励,按实缴注册资本的0.5%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第三条对新进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落户奖励,按实缴注册资本的0.5%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第二章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第五条进一步完善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申报落户奖励应提供的申报材料:补助资金申请、监管部门批准开业文件、注册证明(法人含验资证明)、承诺书,新进驻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向市金融工作局申报奖励补贴,市金融工作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后的第二年,本政策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企业,第十二条对新进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基金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