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汕头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汕头市商务局2023年9月26日汕头市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会展活动,国家对会展业和会展活动管理另有规定的,第五条汕头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展办)设在市商务局,承担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会展活动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和决定会展活动的管理工作,制定适宜本区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会展业发展环境、促进会展业发展,第十二条主(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发布会展活动招展信息,主(承)办单位发布的会展活动广告和宣传信息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主(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名称、主题、范围、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取消会展活动,第十三条会展活动安全责任由主(承)办单位承担,主(承)办单位应当根据会展活动的性质、规模,第十四条主(承)办单位应与参展单位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场馆运营单位与主(承)办单位应当维持、管理展会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