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金监〔2023〕19号)要求,经对汕头市辖内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申报的2023年1月至6月期间发生业务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89个,拟申请补助资金985,368元,现对汕头市申报2023年广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8月7日-8月1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异议的,应以真实身份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反映,并提交证明文件或材料,为保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处理异议,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联系科室:汕头市金融工作局金融监管科联系电话:0754-88526796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8月7日附件1汕头市金融工作局降费补助资金申报表.xls附件2融资担保公司降费补助资金申报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