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企业: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15号)精神,请你单位协助做好本地区(单位)政策宣传、组织报名、初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受理(一)各设区市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的申请者报所在地设区市财政局,(二)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金融企业的申请者报省财政厅金融处,(三)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文化(体育)等企业的申请者报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四)其他省属企业的申请者报省财政厅会计处,(五)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的申请者报中央有关主管单位,二、组织初审请对照财办会〔2023〕15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其《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将纸质版《申请表》(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统一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9室),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财办会〔2023〕15号文件(请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查阅下载)要求办理,联系人及电话:省财政厅会计处孙胜军,省财政厅金融处鲁风,附件: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doc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