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3〕11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2023年8月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yfswjdsk2015@163.com,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8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逾期不再受理,二、申报材料需按《申报指南》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为文件名,三、本次申报入库项目仅作储备使用,四、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附件: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zip云浮市商务局2023年7月25日(联系人:邓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