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共107,92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7,972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275万元、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7,180万元、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1,502万元,二、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等资金在年度执行中,四、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各地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含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用经费水平)”和“A010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区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均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七、请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表2.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明细表3.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4.提前下达2023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补助资金明细表5.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分配明细表6.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绩效目标表7.2023年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8.202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绩效目标表汕头市财政局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