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共836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457万元,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此次下达182万元、相应收回提前下达省级资金132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此次下达249万元,区县财政、教育部门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补助公用经费,请各地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四、加快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将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结合本地区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附件:1: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下达表2:清算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明细表3:2022年清算下达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安排表4: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5: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下达明细表6: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绩效目标表(2022年)7: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xlsx8: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绩效目标表(2022年).xls汕头市财政局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