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48号),现下达你单位、县(市、区)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补助公用经费,请各县(市、区)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各县(市、区)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中央财政2022年-2025年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安排综合奖补资金,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中规定的用途,将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含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用经费水平)”“A010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金均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各县(市、区)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附件:1.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清算明细表2.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3.清算下达2023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补助资金明细表4.2023年中央财政追加下达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下达明细表5.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绩效目标表6.202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绩效目标表韶关市财政局2023年6月12日附件:1.韶财科教〔2023〕57号附件1: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清算明细表.xls2.韶财科教〔2023〕57号附件2: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表.xlsx3.韶财科教〔2023〕57号附件3:清算下达2023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补助资金明细表.xls4.韶财科教〔2023〕57号附件4:2023年中央财政追加下达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下达明细表.xls5.韶财科教〔2023〕57号附件5: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绩效目标表.xls6.韶财科教〔2023〕57号附件6:2023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