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励范围(一)通过投稿或特邀等方式被18家中央新闻单位所属媒体(见附件)和中国旅游报、中国文化报采用的文章、图片和视频作品(含报纸、网站、客户端及公众号等)开展池州文化旅游宣传,(二)通过自媒体账号在微信、今日头条和抖音、微信(视频号)、快手、B站、小红书、腾讯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发表文章、图片及视频开展池州文化旅游宣传,四、奖励标准(一)被中央新闻单位媒体和中国旅游报、中国文化报采用:被中央级媒体上采用作品每条奖励1000元,被中国旅游报、中国文化报采用的作品每条500元,单篇阅读量0.5万次(含)以上的奖励500元,阅读量1万次(含)以上的奖励1200元,阅读量5万次(含)以上的奖励2000元,单条点赞量1万次(含)以上奖励500元,点赞量2万次(含)以上奖励1000元,点赞量5万次(含)以上奖励3000元,点赞量10万次(含)以上奖励5000元奖励,点赞量100万次(含)以上奖励8000元,申报时间为第二季度的前10天申报第一季度的作品,兑现奖励的作品按申报时间先后进行排序,中国日报社(《中国日报》、《中国商业周刊》、《21世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