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关于推动企业拓市场、抢订单、促生产的行动方案》(东府办〔2022〕50号)中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工业企业完善供应链体系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大型工业企业完善供应链体系奖励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工业企业,申报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以税务部门核实情况为准),中小微企业指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以税务部门核实情况为准)或用工人员数不超过1000人(以人社部门核实情况为准)的工业企业,并达到如下要求:1.申报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作为其新增供应商,申报企业向单个中小微企业采购订单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以发票、支付凭证及收货时间为准)4.采购订单的产品范围应为生产设备、零配件及材料等,三、资助方式与标准对大型工业企业完善供应链体系,四、工作流程(一)申报入库(10月14日前)企业填报入库申请表(附件),(二)线上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2023年第一季度,并向所属园区、镇(街)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组织意向申报的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二)入库申报为正式申报的必要条件,未申报入库的企业不进入正式申报环节,附件:2023年优质企业培育——大型工业企业完善供应链体系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023年优质企业培育——大型工业企业完善供应链体系项目入库申请表.doc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6日(联系人:赵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