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压实粮食安全管理责任,根据近几年出台的《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出台的储备粮仓储、质量等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2007年印发的《韶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韶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从2022年9月16日至9月26日止,所提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市发改局粮食和物资调控科邮箱:Tkk8876312@163.com,或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以便及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附件:1.韶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韶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