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作,按照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龙岗区落实<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从2022年9月2日起至2022年10月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黄先生咨询电话:0755-28948993邮箱:gxjzx@lg.gov.cn附件:1.龙岗区落实《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龙岗区落实《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