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方志质量、品牌、能力建设,推动地方志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我市依法治志能力水平,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地方志办组织起草了《韶关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2年9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2楼223室(邮编:512002),韶关市地方志办方志科,请在信封上注明“韶关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gfangzhike@126.com,三、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附件:1.韶关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韶关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韶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