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省科技厅印发了《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08号,请扎实做好2024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一、评价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属地化管理、省级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登录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参评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的有关要求,二、工作要求(一)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充分挖掘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评价,加强评价入库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组织等工作协同,(二)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三)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组织评价工作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担评价工作的科技管理部门应保障评价工作人员和经费,(四)本年度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集中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条件、不配合集中抽查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三、联系方式相关政策咨询: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处唐玎68786274网上填报咨询: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袁日灿57622347附件:《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08号)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