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和《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17号)文件要求,我市通过全国汽车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对提交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2024年5月31日至6月24日通过审核的第二批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服贸科,附件:河源市第二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河源市商务局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