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工作要求,决定公开遴选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项目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和工作进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文字商标),具体期限要求:2024年10月30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材料,2024年11月30日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受理公告,2025年11月30日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通过公告,2026年2月28日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三、申报单位条件(一)依法注册设立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二)符合报名单位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五、报名时间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7月13日前,向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股提交申报材料(密封,六、遴选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七、遴选评审由我局组织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卢瑞颜电话:0758-5553272地址:肇庆市怀集县幸福街道解放南路1号县市场监管局附件: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项目申报书.docx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