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组织实施(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按照《申报流程图》(附件1)完成申请,县级工信部门核查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收集一式两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5)上报至州市工信部门,同时将一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5)上报,(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按照《申报流程图》(附件1)完成申请,县级工信部门核查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收集一式两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6)上报至州市工信部门,同时将一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直通车申报材料、一般类申报材料区分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6)上报,(二)基本符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先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三)请申报企业将附件2、3要求上传的佐证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中小企业处缪琪0871-63512663邮箱:ynsmegov@126.com(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申报流程图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5.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7.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点击下载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