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电商企业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给予重点支持,且开展促销所在月份跨度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28日)企业网上店铺网络销售额累计达5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二)申报材料:①《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⑧2020年、2021年、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28日企业网上店铺网络销售额后台统计截图(销售流水明细可提供电子资料)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二、项目申报、审核程序(一)项目申报,企业要严格对照条件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为纸质版原件扫描的PDF文件)报辖区商务主管部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商务局,市直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按照程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对拟支持的项目开展实地验收,在市商务局网站上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市商务局根据资金和项目情况确定补助金额,函告市财政局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企业账户,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企业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报送市商务局,池州市商务局池州市财政局2022年1月20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上一条:关于拟拨付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池州市免除开箱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补助的公示下一条:关于洗染行业商务备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