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函〔2024〕68号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3年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资金的公示按照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以及《关于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吉乡振办〔2023〕26号)文件精神,经村级、乡镇(街道)、县人社部门等多个审核环节,符合条件的人数为51人,按照补助标准1200元/人,拟补助6.12万元,现对拟补助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9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拟补助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吉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7930212附:2023年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拟补助花名表.xlsx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