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发〔2019〕1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技能专账资金效能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27号)文件要求,经永宁县就创中心审核通过,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符合永宁县2021年度“两后生”生活费补贴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共计1人3000元,欢迎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情形,请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拨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等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限: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9日(节假日顺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监督电话:0951-8778010附件:永宁县2021年度“两后生”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