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单位申报,拟核发以下4项人才补助,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1.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的要求,拟核发李培铭等37位新引进人才全日制博士薪酬补助,拟核发许少婷等5人次企事业单位博士配偶生活补贴,拟核发蔡燕梅等4位人才企事业单位博(硕)士住房与生活补贴,2.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9〕4号)和《关于修改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9〕261号),拟核发郑有超等2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财政大楼912房联系电话(传真):0754-88179812邮编:515041附件:1、“三年计划”汕头市新引进全日制博士薪酬补助名单.xlsx2、“三年行动计划”企事业单位博士配偶生活补贴名单.xlsx3、“三年计划”企事业单位博(硕)士住房与生活补贴名单.xlsx4、汕头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发放名单.xlsx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