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二)中介机构注册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一)预审材料报送时间: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前(第一批)、8月15日前(第二批)集中将企业预审材料1份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同时报送各地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联合行文的推荐函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4份(见附件4),(二)推荐上报省认定办:市科技局会同税务局、财政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企业申报材料:一是高企申报材料一式1份(按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六、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联系电话:刘金龙纪爱明0566-5229342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姜璐0566-2035376市税务局联系电话:夏登俊0566-2126022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电话:赵黎黎0566-2311197省高新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26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品收入辅助账模板附件6: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服务指南附件7: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常见问题解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2022年3月28日抄送: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docx【17.07KB】附件2: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x【13.11KB】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docx【12.59KB】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14.24KB】附件5: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及高新技术产品辅助帐.xls【28KB】附件6: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服务指南.docx【14.54KB】附件7: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常见问题解答.rar.rar【6.79MB】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池州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绩效评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池州市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