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强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按市关于全面采用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的部署,为加强我区省平台应用工作,提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化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省平台试运行在石炮台、金砂、东方、光华、广厦、岐山、鮀莲、鮀江、月浦、金东街道全面开展省平台试运行,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辖内的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东方、岐山、鮀莲、鮀江、月浦街道辖区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交易品种均应进入省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或公开协商交易,具体程序按省平台设置执行,二、交易保证金管理以区为单位开设交易保证金账户,全区通过省平台进行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保证金统一由区交易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管理,具体程序按省平台设置执行,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负责解释,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