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工作方案》(河高管委发〔2023〕5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的通知》和《河源市高新区商贸企业申报上限培育库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度稳增长促消费专项资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受理单位:河源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联系电话:0762—3600386联系地址:高新区投资促进局914办公室附件1:关于申报2023河源国家高新区稳增长促消费工作专项资金的评审结果序号申报企业企业类型申报项目申报金额(万元)对企业提交材料评审结果备注1河源宁威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零售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扶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0审核通过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含大个体户,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扶持资金,企业上限后先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次年企业年营收保持正增长再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2河源市明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零售10审核通过3河源三新商贸有限公司零售10审核通过4河源市鹏禹食品有限公司餐饮10审核通过5河源市华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餐饮10审核通过6河源市源城区高新四路三峡菜馆餐饮10审核通过7河源市高新区米克食堂餐饮10审核通过8广东盈合聚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宿3审核通过对首次纳入高新区管委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库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3万元扶持资金9河源市志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零售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加促消费活动2审核通过对园区限上企业参加市商务部门组织的促消费系列活动,10广东中红汽车实业有限公司零售0.5审核通过11悦恬恒传动五金材料(河源)有限公司零售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发展5审核通过对当年零售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且同比正增长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再分别给予5万、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12米健(广东)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餐饮10审核通过对当年餐饮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且同比正增长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再分别给予5万、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