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325号)等有关规定,经对金源昌创业孵化基地、大潮汕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组织进行评价,基地运作情况符合评价要求,评价结果拟评为合格,评价合格的1年内将继续保留“创业孵化基地”称号,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11日,联系单位: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88238861,汕头市创业孵化基地评价结果公示运营单位创业孵化基地名称评价结果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金源昌创业孵化基地合格广东潮汕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大潮汕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合格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