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根据《开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封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农文〔2024〕43号)文件精神,对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培训机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3、具有较强的组织农民学员能力和相关教学、管理经验,能够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7、能够按照2024年开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设置课程,二、申报材料请具备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报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申报材料后,然后对申报单位的教学条件及实习实训场地进行现场考察,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考察结果,确定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