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科函〔2024〕2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有关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落实《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在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强化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升级传统产业、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盖公章复印件,(四)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正本(或盖公章复印件),(五)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应用单位需加盖公章),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等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以下统称推荐部门)推荐,四、报送要求申报材料的接收、整理和汇总等工作委托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承担,请于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点前以公函报送,逾期不再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