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单环节或全环节托管,根据平塘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需求,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二、服务主体资格服务组织从符合实施条件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家庭农场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遴选,三、实施主体条件1.取得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行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3.具有一定组织和技术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可优先安排,7.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安排承接项目,8.参加遴选的主体必须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四、申报方式①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②各乡(镇、街道)按照遴选的程序推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服务组织,③乡(镇、街道)经审核后填报《平塘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报县农业农村局,④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确定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服务组织,附件:平塘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平塘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