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登记公示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89号令)及《关于对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进行登记的通知》(皋建发〔2018〕126号)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扬州市亚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经审查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结束,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如皋市政务中心礼堂B0405),联系电话:0513-87516423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