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广东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4〕58号)要求,东莞市内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一、基本概念广东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企业经营良好、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广东品牌(字号、商标等),广东老字号认定遵循“自愿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注重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经营、营销、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二、认定条件(一)广东老字号基本条件1、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2、具有广东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岭南文化特征;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4、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6、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7、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三、申报流程(一)申报“广东老字号”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广东老字号”申报书》,按照《“广东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填写《“广东老字号”自评得分表》,于2024年7月19日前向企业所在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一式六份的“广东老字号”申报书以及自评得分表纸质版,(二)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镇街(园区)“广东老字号”推荐函,推荐函联同企业申报资料于2024年7月19日前报送市商务局,(三)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对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企业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附件1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pdf附件2广东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wps附件3“广东老字号”申报书.docx附件4广东老字号自评得分表.doc附件5市商务局及镇街(园区)老字号工作联络员及联系方式.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