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南繁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现将2024年上半年南繁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或申报时2024年企业种业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二)农作物种业企业和水产种业企业的2023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或申报时2024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畜禽种业企业的2023年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或申报时2024年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二、支持标准(一)用电成本支持根据企业2024年1-6月实际生产经营用电量(生产经营用电指按照工商业用电或农业生产用电类别执行的电价标准,三、申报材料(一)《海南省南繁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表》(附件1)或《海南省南繁产业高可靠性费用支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1.农作物种业企业和水产种业企业2023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含)或申报时2024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含)用电量证明,其中提供2023年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含)的同时,2.畜禽种业企业2023年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含)或申报时2024年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含)用电量证明,其中提供2023年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含)的同时,省农业农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平台”向社会公示,在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后,0898-65750845附件:1.海南省南繁产业用电成本支持资金申报表2.海南省南繁产业高可靠性费用支持资金申报表3.真实性负责声明书4.市县农业农村局审核人名单5.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海易兑)操作手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7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