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湖南省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管理省科技厅牵头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实地核查、公示公告、入库登记及编号撤销和集中抽查工作,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负责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和佐证材料内容完整性和指标条件符合情况进行确认,开展跟踪管理和培训服务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受理时间为6月底至9月,各市州评价机构应于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参评企业的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审核提交,各市州评价工作机构应认真履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主体责任,要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省科技厅将组织各评价机构在入库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省科技厅将组织各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各市州评价工作机构要重视和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四、咨询联系方式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0731-88988819省火炬创业中心:0731-88988027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