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16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林规〔2024〕18号)以及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浙林规〔2020〕53号)文件精神,你单位编报了《浙江省林权抵(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结报表》(2023年度),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及公示,建德市莲花镇林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德市杨村桥镇岭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二家单位符合浙江省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助申报条件,由省财政补助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3.6305万元,其中:建德市莲花镇林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1.7805万元、建德市杨村桥镇岭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85万元,补助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16号)文件中列支,直接拨付至你单位账户,由你单位负责及时发放给相应借款人,相应财政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附件:2023年度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清单建德市林业局建德市财政局2024年6月26日附件:2023年度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清单编号借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贴息金额(万元)1建德市莲花镇林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支行11.78052建德市杨村桥镇岭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桥支行1.85合计13.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