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办、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对象:为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好我县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和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入围名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04号)和《博罗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支持一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县纳入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入围名单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对象(名单见附件1),四、建设内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主要用于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1.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等信息化工具,支持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等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2.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填写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方案申报表(附件2),各镇街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附件:广东省标杆家庭农场入围名单.docx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