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广安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未采纳1条,未采纳主要原因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明确要求:“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各地方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创新券不适用于专利代理等相关服务,授权发明专利的后补助政策,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文件,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