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各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13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字〔2024〕92号,现将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须满足《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质押专利中至少有一件为首次质押的发明专利”是指《实施细则》施行日(2024年5月1日)后发放的贷款项目,二、申报日期范围2023年度内完成还款付息的项目,三、申报方式企业申报贴息应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登录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系统操作指南》),按系统提示步骤完成贴息申报书填写、证明材料上传,提交贴息申请,完成提交并确认无误后,请联系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并填报附件3:《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贴息资金汇总表》,四、时间节点企业应尽早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提交,五、咨询电话联系人:信欣联系电话:8275759附件:1.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系统操作指南.docx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docx3.2023年度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