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3〕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3〕93号),以及《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省级示范零工市场认定结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11号)相关文件规定,对被认定为省级示范零工市场的,省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乐清市经济开发区零工市场被认定为首批浙江省省级示范零工市场,拟对乐清市经济开发区零工市场营运方浙江智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放省级示范零工市场一次性奖补300000元(叁拾万元整),现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2日,2.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来信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情况反映要求实事求是,3.联系地址:乐清市就业管理处(乐清市翔云西路199号),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