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申报《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的补充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的通知》琼科函〔2024〕323号(以下简称“323号文”),海南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属于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一、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请项目申报人根据“323号文”要求于2024年7月10日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推荐函容缺),依据审查结果出具《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科技创新联合项目推荐函》,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资金属于其他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省财政资金、配套资金分别编制,配套资金分为管理局资金、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两类,四、项目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按照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配套资金要求执行,按不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事业单位配套资金可由合作企业出资),例如:事业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100万元财政经费项目,其中事业单位申请财政经费50万元,企业单位申请财政经费50万元,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实际工作时间不低于90天,电话:0898-65309922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科技研发部:张芳,附件:年度行程授权确认书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2024年7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年度行程授权确认书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