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开发见习岗位,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是指自愿申请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用人单位(事业单位获批认定为见习单位,其他用人单位认定为见习基地),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通过就业见习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二、支持政策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基地招收见习人员后,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对符合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发展方向的高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巨人等企业可适当放宽见习基地认定条件,见习工作负责人和见习指导老师简历,认定为见习基地,(二)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