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珠海高新区软信及互联网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软信及互联网业经济发展方向)营收规模增长专项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的具体条款及相关材料要求如下:一、政策依据《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及《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软信及互联网业经济发展方向)实施细则》二、申报条件(一)在珠海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我区规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64开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65开头)统计的企业(以下统一简称企业),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一)支持对象2023年已纳入规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64开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65开头)统计的,且当年1-11月营收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二)支持标准对年营收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至3亿元、3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至50亿元、50亿元(含)以上的规上互联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按其年营收同比增量的4‰、5‰、6‰、8‰、10‰给予奖励资金,分别按其年营收同比增量的2‰、3‰、4‰、6‰、8‰给予奖励资金,分别按年营收同比增量的1‰、2‰、3‰、5‰、7‰给予奖励资金,(四)申报材料1.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2023年1-11月利润表(需包含2022年同期数)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3年11月F203表5.企业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期为2023-01-01至2023-12-31)6.企业承诺书7.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及开户行证明文件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信用广东)9.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要求另外提供的其他材料备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电子PDF版本,企业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二)申报流程2024年7月1日起由区科技产业局组织申报扶持资金,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向区科技产业局申报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