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复评和扩园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2〕124号)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2024年申请扩园(第一批)的化工园区进行了评审和现场核查,现将化工园区扩园(第一批)拟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信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5日联系方式: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2707电子邮箱:512683723@qq.com2024年浙江省化工园区扩园(第一批)拟通过名单序号园区名称园区属地原批准面积(公顷)扩园后面积(公顷)备注(园区原名称)1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临海市1926.40204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