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落实《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宝发改规〔2023〕1号)和《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规〔2023〕11号),鼓励智能网联汽车及新能源企业壮大发展,现拟开展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3.其他条件详见项目申报平台,二、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智能网联汽车”或“新能源”关键词,三、申报时限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2日一2024年7月31日四、注意事项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五、咨询联系电话业务咨询:智能网联汽车:0755-29998832新能源:0755-29992526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