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93号)以及市卫生健康局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该项收入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下的项级科目,转移性支出列“23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或县(市、区)财政部门,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四、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县级财政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直达资金标识的指标,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肇庆市财政局2024年6月1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doc2.附件: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