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政策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导向,连续两年每年给予新增奖励3万元,给予其当年度拓展市场补助5万元,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享受:1.限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2.限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3.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达2000万元以上,给予10万元开办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一次性开业补助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规模5000平方米(含)以上、1万平方米以下的补助15万元,规模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补助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每场次按以下标准补助:200(含)-500人的补助5万元,1001(含)-1500人的补助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