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金华市域范围内参与自贸试验区金义片区改革创新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专业协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改革创新主体,(二)各创新主体在自贸试验区金义片区相关改革创新领域的课题研究成果,2.对形成创新案例成果的企业、社会团体、专业协会等创新主体给予创新资金支持,A类:每项创新案例成果给予200万元的创新资金支持,B类:每项创新案例成果给予30万元的创新资金支持,C类:每项创新案例成果给予10万元的创新资金支持,(二)课题研究成果对完成课题研究并落地取得实践突破成果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专业协会等创新主体给予创新资金支持,每项课题研究成果给予20万元的创新资金支持,每项课题研究成果给予10万元的创新资金支持,(三)重点改革创新成果对承接重点改革创新任务并取得实际成果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专业协会等创新主体给予创新资金支持,A类:每年不超过2项,每项改革创新成果给予50万元的创新资金支持,每项改革创新成果给予20万元的创新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对初审后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研究提出拟鼓励的创新主体、改革创新成果和给予的创新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