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于2024年5月24日在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420635/index.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6月25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23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17425020@qq.com,联系人:吕慧丽,联系电话:0579-84667802,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