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乡村就业工厂积极主动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拟对高台县金康脱水蔬菜有限公司、高台县犇曦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乡村就业工厂吸纳20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共计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就业奖补资金有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拨付就业奖补资金,一、公示和受理反应时间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电话举报:0936-6622600短信举报:13909364455通讯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25号邮政编码:734300附件:高台县金康脱水蔬菜有限公司、高台县犇曦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就业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基本情况表.pdf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8日。